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 浙江省微茶楼文化发展协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6“浙茶杯”优质红茶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茶产业传承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1号)精神,顺应市场需求,着力培育浙产红茶品牌,促进我省茶产业协调发展。省供销社、省茶叶产业协会、省微茶楼文化发展协会决定联合举办2016“ 浙茶杯”优质红茶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浙江省微茶楼文化发展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三)组织机构:本次优质红茶推选设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专家审评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供销社茶叶拍卖交易指导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4月30日前报名,报名时提交申报材料。 参选单位属供销社系统的由茶叶拍卖交易指导处组织;省茶叶产业协会会员由省茶叶产业协会秘书处组织。中茶拍公司负责具体登记和协助省微茶楼文化发展协会组织报名。 (二)送样:5月5日送样截止。 (三)评审:5月中旬左右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具体由中茶拍公司负责组织。 (四)颁奖及拍卖:另定。 三、申报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研发能力、具备年生产红茶500千克以上的浙江省内茶叶生产企业或茶叶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材料: 1.2016“浙茶杯”优质红茶参选表(见附件1)。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受理证书。 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品牌建设自述。企业对参选产品的研发生产、市场营销、品牌推广、获奖荣誉、历史文化、驰(著)名商标等内容做详细表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茶样要求:符合浓、强、鲜、亮的品质特征、个性独特的优质红茶茶样。 (四)寄样数量:同一法人主体及控股企业只允许提交一种茶样;每个参选茶叶样品从同一批次中扦取500克封入无异味、无厂商信息的铝箔袋内,铝箔袋上须加贴“红茶参选”封签,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样品可邮寄或派人直接送至中茶拍公司,邮寄中请注意防潮。样品用于感官审评、理化检测、品鉴、陈列展示。 四、推选办法 (一)专家审评组:由若干名业内专家组成(从优质红茶推选组委会专家库中抽取)。 (二)参选规则:由专家审评组制订参选规则(见附件2),同时在中茶拍公司网站(WWW.CTATC.COM)上公布。 (三)茶样检测:委托国家有关质检单位对茶样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四)奖项设置:设金奖、银奖和优胜奖。其中金奖10%、银奖10%、优胜奖若干名。 五、工作要求 请各市、县(市、区)供销社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当地红茶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加推选活动,并协助参选单位做好报名、送样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 申报材料经当地市、县(市、区)供销社或省茶叶产业协会审核同意后寄送至中茶拍公司,逾期报送不予参选。报名及茶样寄送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88号浙江省供销社兴合大厦5楼中国茶叶拍卖交易服务有限公司510室,邮编:310008。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组委会将对获得金奖的产品组织专场拍卖会,由获金奖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参与拍卖的产品须是参选茶样同一批次的茶叶,数量为5千克以上。 (二)为支持我省茶产业发展,本次推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茶拍公司联系人:王春芳、虞盛军,联系电话0571-86065127,传真:0571-87971391,电子邮箱:ctatc@ctatc.com。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何庆红,联系电话:0571-87014213。
附件:1.2016“浙茶杯”优质红茶参选表 2.优质红茶推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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