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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佛龙井标准样通过专家审定
  • 发布时间:2017.06.06 作者:俞伟波 浏览量:161 来源:新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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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县名茶协会组织专家对龙井茶越州产区大佛龙井标准实物参考样进行了审定。审定组一致同意通过审定。据悉,这是龙井茶国家标准实物参考样发布后首套通过专家审定的县级产区标准样。
      新昌历来十分重视茶叶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早在1998年就制订了浙江省地方标准《大佛龙井茶》,是全省第一个制订茶叶地方标准的县(市、区),并制订了实物样。今年年初省农业厅发布了龙井茶国家标准样后,新昌立即着手进行龙井茶国家标准大佛龙井实物样的制订。
      据介绍,标准样参照龙井茶(越州产区)等级分类办法,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六个级别。在标准样制作过程中,以国家标准越州产区的实物样和以前的实物样为基础,充分吸收了有关茶场、茶商等多个层面专业人士的意见。县农业局副局长、名茶协会副会长许仲明说:“我们大佛龙井在越州产区中品牌价值最高,因此标准不能低于越州产区的国家标准,但考虑到茶商销售方面的便利,也不能把标准定得太高。所以这次实物样的制订是权衡了各方面利弊的结果。”
      来自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浙江大学、省农业厅的茶叶专家认真听取了新昌对大佛龙井标准实物参考样的制作说明,对各级样品进行了颜色、滋味、香气、汤色、叶底等感官评审,经过质询和讨论,认为越州产区大佛龙井标准实物参考样制作的程序规范,等级清晰、档次分明,一致同意通过审定。审定组还提出了对二级以下参考样在嫩度上作适当上调的建议。
      审定组组长、浙江大学茶学系教授龚淑英说:“制订标准实物参考样,对茶农生产、茶商销售、技术推广都有很强的指导性,有利于保持商品的一致性和品质的稳定性,对茶叶品牌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龙井茶国标发布后,大佛龙井就迅速跟进,这也说明了新昌对茶产业的重视。”
      县茶叶总站站长周竹定表示,接下来新昌将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标准实物参考样进行微调,制作定型的实物样和图册,为茶农、茶商和消费者提供指导,进一步提升大佛龙井品质和品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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