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评定组对“龙泉金观音”茶申请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进行现场评定,龙泉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向阳,丽水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陈临等陪同。 评定组一行走访了浙江金福茶业有限公司、龙泉市凤阳春有限公司和龙泉兰巨现代农业园区,详细了解“龙泉金观音”茶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情况。评定组对申报产品就生态评定要素、原产地评定要素、综合评定要素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了文件审核与现场评定。通过查阅文件、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评定组认为“龙泉金观音”茶基本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相关要求,同意其通过现场评审,待完成相关资料整改后向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公室推荐。 龙泉是全国十大生态产茶县,2016年全市茶园总面积达6.2万亩,产量2490吨,总产值3.6亿,其中金观音等特色茶园面积4.2万亩,产量1600吨,产值2.8亿元。据了解,“龙泉金观音”茶主要分乌龙茶、红茶、绿茶三种,其中以乌龙茶最为出名。龙泉于2004年从福建引入金观音品种试种,2006年“龙泉金观音”茶通过浙江省科技厅新产品鉴定,成为浙江乃至长三角地区第一只乌龙茶新产品,独具“活、甘、清、香”特色,被誉为是龙泉继青瓷、宝剑之后的“第三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