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收费自律承诺书
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精神和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面开展自查,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会员企业负担,为实现浙江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向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社会组织收费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费和服务性等收费行为,收费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杜绝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现象。 二、按照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会对所有收费项目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过高收费等问题。 三、积极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服务能力,反映企业诉求,保护会员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助推行业自律。 四、落实勤俭办会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杜绝铺张浪费,尽一切可能为会员企业减负降费。通过工作通讯、协会官网等渠道进行收费项目公示,自觉接受全体会员、政府部门及社会监督。 特此承诺。
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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