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于7月16日在杭州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龙井茶感官质量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专项监测样品评审会。 本次专项监测由浙江省龙井茶证明商标管理和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共抽取138家企业的龙井茶样品及其对应包装,监测项目包括龙井茶产品感官质量、龙井茶包装标志(标识、标签)等二个方面。监测结果以相应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为判定依据:感官质量依据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18650《地理标志产品 龙井茶》,判定样品感官质量与所标示级别符合情况;包装标志(标识、标签)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龙井茶包装管理办法(2014版)》,审查龙井茶证明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标签、龙井茶产区名称等相关标志(识、签)的规范使用情况。为统一标准,监测样品实行集中专家评审,专家组以省茶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为依托,邀请国家茶检中心、农业部茶检中心、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大学、省工商局及龙井茶产区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权威专家参加。 这次专项监测是为了全面掌握龙井茶感官质量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情况,提升商品龙井茶合格率,促进龙井茶产品特色保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范使用而组织开展的。根据安排,专项监测评审结束后,将形成评估报告,报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抽检结果将反馈给产区茶叶主管部门和受检企业,及时落实整改,统一组织培训;对于整改仍不合格,或问题突出的,将取消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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