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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等三个工作规范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4.08 作者: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浏览量:1001 来源: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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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文件
          浙农技发〔2022〕37号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印发《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等三个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茶叶业务站:
        为加快推进“龙井茶一件事”数字化应用,数智赋能龙井茶证明商标的申请、使用和监管,我中心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组织制(修)订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产区外企业申请使用龙井茶证明商标的特别规定( 2022版)》《浙农码(龙井茶版)使用指南 1.0》。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或有意见建议,请向我中心咨询或反馈。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 29号,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茶叶科(龙井茶品牌管理办公室);邮编: 310020;联系人:陆德彪、黄伟红,电话: 0571-86757916、867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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